发布于:2018-01-17 09:58:40
去年4月,上海经侦总队接到某第三方支付平台报案称,在监控用户支付数据时发现异常,有用户可能被盗刷。侦查员随后以资金流向为侦察方向,发现疑似被盗刷信用卡300余张,涉案金额300余万元。警方发现,和以往通过ATM机装盗刷硬件不同,这批卡均是在非接触信用卡的情况下完成了盗刷,而被盗刷的信用卡均绑定了主流的第三方支付平台。
经查,去年3月至4月,以犯罪嫌疑人徐某、段某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,通过张某等人非法购得大量公民信息,并结识专业编程人员编写黑客软件。随后,犯罪团伙利用之前获取的公民信息和扫码黑客软件,攻击移动支付平台数据库,非法获取平台用户的账号、登录密码甚至支付密码等信息。
警方透露,这批获取的公民信息包含个人身份证号码、家庭住址、手机号码等身份信息及银行卡卡号、有效期、CVV码等银行卡信息。在获取这些信息后,嫌犯利用黑客软件,对主流支付平台进行“撞库”攻击,获取了部分用户的账号、密码。最终,犯罪嫌疑人在线上商店,通过疯狂购买电子数码产品、充值卡、景点门票等方式“套现”。犯罪团伙还利用虚假身份购买大量pos机,通过pos机扫描支付码完成盗刷,成功将被害人信用卡内的资金转移到犯罪嫌疑人控制的结算卡内,最后通过全国各地的ATM机取现。
去年10月,上海公安机关在江西、湖南、四川、河南、江苏、浙江等六省分别实施收网行动,一举抓获徐某、许某、段某等10余名犯罪嫌疑人,收缴作案用手机、电脑50余部,银行卡100余张,POS机70余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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