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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用友软件: 这几种销售行为,不能开专票哦!

发布于:2020-11-05 18:31:23

下面的几种销售行为不允许开具专票,快来看看是哪几种情况吧!

1.企业销售给个人的产品不允许开具专票;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规定,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,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,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。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:


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;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;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。

2.不征税的项目不允许开专票;

根据《增值税暂行条例》第二十一条规定,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,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
3.金融类商品转让不能开具专票;

因为金融商品转让已经是差额征税了,同一大类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,在同一个纳税期内可以相抵,相抵后仍出现负差的,可结转下一个纳税期相抵。税收上已经很优惠了,所以不能抵扣进项。

4.销售已使用过的商品不能开专票;

上面就是关于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票的几种常见的情况,看完不知道是否对大家有帮助呢?想要了解更多的内容,可以关注广州用友软件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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